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朝阳县教育局
现将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朝教[2022]59号)转发给你们,望各校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到特困群体学生核实准确,其他困难学生认定真实。现强调如下:
1.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必须实行银行卡发放,可以利用监护人银行卡账户。(学生要与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监护人页、学生页及监护人银行卡一并复印存档)。
2.各级各类学校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使用市教育局下发的新样表,做好困难学生核实认定基础工作(新样表在微信工作群下发)。《重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与开学初下发的《2022年春季学期在校原建档立卡学生统计汇总表(学段)》、《2022年春季学期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学段)》、《2022年春季学期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汇总表(学段)》于5月7日前将电子版一并上报至指定邮箱:学前、小学上报至774541962@qq.com,初中、中职上报至hlznb@163.com,高中上报至632014915@qq.com。
3.各校要全面执行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精准资助,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仔细认真填报困难学生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年终综合考核结果。
朝阳县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