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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来源:朝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朝阳县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了朝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将2022年朝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结合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将医保支付、待遇保障、基金监管等工作内容的开展情况进行信息发布。全年通过朝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2条信息,朝阳县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1条。朝阳日报上发布信息2条,朝阳县报上发布信息1条。朝阳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部署。年初即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机构组建、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二是认真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我局结合自身职能,明确责任、集中发布、重点落实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政策及相关执行情况等信息,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逐步推进,我局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朝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2条信息,朝阳县融媒体中心发布信息1条。我局充分利用朝阳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宣传了《朝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关于朝阳市职工医疗保险开展中医特色门诊治疗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部门文件、政策法规等11条,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解读群众关心的医保问题,让政策易知易懂。目前已经初步完成微信公众号平台整体架构的建设,形成了2大类,5小类基本目录,随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和通知通报。在朝阳日报上发布信息2条,朝阳县报上发布信息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重要工作范畴,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建设和发布审核,严格把好政治关、思想关、文字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少数股室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未能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群众对相关内容了解不够全面、细致,主动公开及互动回应有待深入推进,公开平台及渠道有待建设畅通。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局门户网站上线,并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配套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医保政策、进展成效等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等问题。

三是搭建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平台。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联络,除政府门户网站外,拓展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朝阳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朝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515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开展深化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的宣传活活动当天朝阳县医疗保障局全体职工78转发政策宣传消息4条,共转发320,制作宣传条幅1幅,在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通过线上宣传,我局将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依法打击欺诈骗保、医保帮扶政策等群众所关心的政策进行广泛转发,让群众能更直观的了解到相关政策程序流程同时,通过公开朝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421--8989981,多种途径为群众耐心、认真解答提出的各种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为将政务公开落实到实处,朝阳县医疗保障局还将发布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及措施、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保证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