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9 来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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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3年1月17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朝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 |||||||
联系方式:7100503 |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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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朝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202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