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6 来源: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四、办理材料
办理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章程;
2.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原件;
3.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6.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
7.租房协议原件;
8.房产证明原件;
9.ISP接入意向书原件;
10.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
五、办理地点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朝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7号综合受理窗口。
六、办理时间
夏令时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冬令时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七、咨询电话
0421-8997601。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此项业务需公示10个工作,并需现场勘察。
九、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