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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6 来源: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四、办理材料

办理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章程;

2.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原件;

3.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6.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

7.租房协议原件;

8.房产证明原件;

9.ISP接入意向书原件;

10.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

五、办理地点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朝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7号综合受理窗口。

六、办理时间

夏令时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冬令时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七、咨询电话

0421-8997601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此项业务需公示10个工作,并需现场勘察。

九、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