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制事项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机关 |
1 |
查封或者扣押与违法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有关的场所、专用工具、设备 |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52号)第四次修订。) |
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