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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朝阳县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工作,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2023-2024学年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的学生,确保雨露计划精准补助,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名称

“雨露计划”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全县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助。

三、补助发放程序

各乡镇(场、街道)结合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本人申报等,拟定本乡镇享受雨露计划学生名单。乡、村根据拟定的补助学生名单,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对有申请条件但未自行申请的学生,相关乡镇、村应主动联系告知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进行申请。各乡镇(场、街道)审核学生补助资格无异议后,将学生补助信息在所在村委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后乡镇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乡镇汇总上报的资料审核完毕后,将学生拟补助名单在朝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生补助名单,县乡村振兴局按照确定的学生补助名单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四、补助资金来源

计划使用省以上衔接资金180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23年4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六、联农带农机制

通过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农村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进行补助,努力提高其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实现转移增收、致富目标。

七、项目实施单位:朝阳县乡村振兴局

八、项目责任人:王振福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雨露计划”直接关系到脱贫家庭子女的切身利益,是推进精准帮扶的新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专人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要按照“乡镇申请、县下拨资金”的程序进行,认真筛选,严格确定补助对象。

3.完善制度、管理规范。要对“雨露计划”项目资料认真梳理,规范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从乡镇申请至项目资金拨付都要有一套完整的资料,并整理成册,专人管理。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方式方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广大脱贫家庭子女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朝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