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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处罚依据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第二项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