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县公资告字[2023] 5号
经朝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朝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21-40号 |
西营子乡五十家子村 |
66922.96 |
工业用地(标准地) |
≥520 |
≥0.7 |
≥35% |
≤15% |
地上≤30地下≤5 |
50 |
1298.3458 |
1 |
1298.3458 |
2021-40号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朝阳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指引(试行)》,位于朝阳县经济开发区(西营子乡五十家子村),出让面积66922.9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年期为五十年,产业类型为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20万元/公顷;亩均产值20万元/亩;亩均税收1.4万元/亩;环保要求按照朝阳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指引(试行)中控制性指标(环境指标)执行;年综合能耗根据《辽宁省能耗限额指导目录》、《辽宁省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工序)能耗限额》中的标准依法执行;其他相关投资经营要求详见《朝阳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
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若竞买人为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争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万元。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13日10时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0 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7月13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进行(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1段308号)。
挂牌时间为2023年7月3日9时至2023年7月17日10时。
七、1、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提供资料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1段308号
联系人: 李兴秋 孟渤恩
联系电话: 15042165271 17614218365 0421-3584695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朝阳县分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