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朝阳县中央环保督察举报事项重新整改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3-06-28 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
顺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2021年处理和整改情况 | 2023年重新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D2LN202104270012 |
朝阳县柳城镇十二台村原村书记苗*在村南侧500米处破坏山林十多亩。 | 朝阳县 | 生态 | 该举报问题地块位于十二台村南侧500米处,通过现场核实,现场未发现破坏树木现象。2017年苗国存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 部分属实 |
2017年5月31日,朝阳县林政稽查大队对原十二台村村书记苗国存进行了行政处罚,苗国存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林地1885㎡(2.8亩),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行政罚款,即:10元× 1885平方米=18850元人民币,罚款已缴纳。现场勘察核实现建筑物在十二台信用社抵押,抵押期限至2022年3月28日,待解押后恢复植被,现场没有新破坏林地现象。 | 经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拆除了青储窖,并栽植侧柏100余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