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办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咨询电话、受理方式、发证方式、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办事地址、网上办事地址和其他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朝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政务服务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5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6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7 申办材料
本审批事项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00001——县级以上并发症专家鉴定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书原件1份;
00002——申请表3份及一寸照片3张,详见附录B;
0000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实事证明原件1份;
0000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00005——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
00006——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8 办理流程
本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详见附录A。
9 办理时限
9.1 法定办结时限
365个工作日。
9.2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10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11 审批结果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12 咨询电话
0421-8995819。
13 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窗口受理。
14 发证方式
自取、邮寄。
15 投诉电话
12345。
16 办公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冬令时: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