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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地点内多机构备案及取消备案
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卫生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 13 号 ,2017 年 2 月 28 日)第三条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 年 6 月 26 日主席令第五号 ,2009 年 8 月 27 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 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 ,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注册。……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 ,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 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

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1.1   需提供要件

①《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资料来源 :各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朝阳政务服务网

htt://zwfw.chaoyang.gov.cn/webSite/repertory/view.do?itemId=&item

code =11211300318840894M300012301200025 申请材料—空白表格下载)

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资料来源 :申请人)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来源 :申请人)

1.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朝阳市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卫健委窗口及各县(市)区

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委窗口

务网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repertory/view.do?itemId=&item

code =11211300318840894M300012301200025

1.3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1.4   温馨提示 :申请人请向执业所在医疗机构申请 ,由医疗机构统一申请 办理。本项业务为属地化管理事项 ,请前往对应县(市)区办理 ,市直医疗机构

请到市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卫健委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