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占(利)用、挖掘城市道路及特殊车辆(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载有易燃易爆物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1)占利用城市道路
一、新建项目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加:
1、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
2、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证件
3、项目总平面图
4、与市政工程管理处签订协议书
二、建筑物日常修缮、维护和公共事业宣传及节假日等有关庆祝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加:
1、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
2、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证件
3、与市政工程管理处签订协议书
一般临时挖掘城市道路,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填报《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一、新建项目需要临时挖掘城市道路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
3、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管线综合图
4、填报《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二、管线单位改造或维护地下设施等需要临时挖掘城市道路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
1、管线改造施工图或维护示意图
2、填报《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3、与市政工程管理处签订协议书
三、建筑物日常修缮、维护和公共事业宣传及节假日等有关庆祝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加:
1、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
2、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证件
3、与市政工程管理处签订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