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高度重视省厅下发的《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方案》,按照厅长刘兴伟《在省自然资源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法规监察股具体负责,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指挥,各相关股室通力配合,力争圆满完成我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35人,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证上岗。
(二)行政执法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办结行政许可11件,公示11件;行政处罚22起,主要是土地和矿山违法用地;行政确认9668件,主要为不动产登记;行政裁决3件;行政复议116次,主要是林草局的撤证;行政征收征用9件,均按照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公示。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主体、职责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同时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双公示”系统、公示板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记录”原则,对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党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法规信访股,负责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在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提交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不得作出决定;对全部重大执法决定做到应审尽审,无遗漏无缺项。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候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共商案件办理意见,进行会审。为进一步规范重大法制审核工作,我局启用了朝阳县自然资源局法制审核专用章,进一步规范了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行政执法行为。
(四)2022年县本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审查确认
对使用法律法规条款以及行政处罚主体进行审查,并报县司法局。
(五)朝阳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报送
按着县司法局要求,经局党组认真考察决定报送合格人员三名。
(六)开展了“恣意裁量以罚代管”、 “包容审慎监管工”、 “创新监管理念,健全监管规则”“ 、行政执法部门监管全覆盖”情况的自查。
二、加强培训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培训内容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新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
三、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是行政诉讼涉案及败诉率明显降低。2022行政诉讼案共3件,其中2件胜诉;败诉1件。
(二)开展案卷评查情况
2022年,自然资源局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按照工作要求,我局梳理了2022年已经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土地出让卷及土地征收卷。严格对照《国土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要点》、《辽宁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朝阳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确定的标准,逐宗进行自检自查,发现、查找问题,并逐一进行记录。参评案卷均已达标。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