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将《朝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办法(试行)》进行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
朝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非税收入管理风险,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朝阳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辽宁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办法(试行)》、《朝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本级非税收入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活动。
第三条 非税收入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收入计划管理、征收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一级流程。
第四条 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单位)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内控职责如下:
(一)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非税收入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办法,并对制定的内部控制办法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进行修改,在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办法过程中,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二)县财政局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配合非税收入
第五条 各股室(单位)应按照《朝阳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采取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内部控制方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内部控制。
第二章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设立、项目变更、全市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管理三个二级流程。由综合股负责行使相关职能。
第一节 项目设立
第六条 本流程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审核、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性质确认两个三级流程。
第七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审核流程控制规范
(一)控制目标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内容、设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风险
1.申请材料不齐全,导致降低申请批复速度,甚至影响审批决策判断。
2.审核待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内容时把关不严,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收费不合理,积累社会矛盾。
3.各相关股室、单位未有效参与审核过程,导致无法充分听取多方面专业意见。
4.重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审核时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可能导致收费不合理。
5.未经合法程序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行使其他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定权力、擅自行使其他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下级部门擅自行使上级法定职权和上级机关违法行使下级机关的职权等,导致收费项目无法执行。
6.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未向社会公布,导致社会公众对相关政策信息了解不及时,面对违规收费时无法维护自身利益。
(三)控制措施
1.综合股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补齐资料。
2.综合股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规程审核申请项目的收费名称、收费理由、收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方式、执行期限、收费收入解缴方式、预计年度收费金额、收费单位的性质、人员、经费来源状况和财务管理体制以及有关收费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判断设立收费是否合法合规。
3.严格按合法程序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经法定程序设立的项目一律取消。
4.综合股起草发文申请,并会签相关股室,由相关股室对不同类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发表专业意见。各相关股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由综合股报送市财政局,重要项目报县政府,由县政府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报市财政局,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5.若上级财政部门不同意立项,应下文通知申请单位。
6.若上级财政部门同意立项,综合股将上级财政部门批准项目立项的文件5个工作日内转发至有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性质确认流程控制规范
(一)控制目标
及时缴纳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主要风险
依据国家省政府有关文件确认性质不准确,导致收入分类不准确,无法及时将收入入库。
(三)控制措施
财政局收到执收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后,由综合股对上报的收入性质进行审核确认。相关股室参加收入审核阅办。综合股会同相关股室依据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有关规定对收入进行确认或上报市财政局确认。
第二节 项目变更
第九条 本流程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延期审批两个三级流程。
第十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审批流程控制规范
(一)控制目标
1.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实现动态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2.取消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风险
1.综合股未及时转发国家和省、市有关取消行政事业费的文件规定,导致执收单位不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继续违规收费。
2.综合股取消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未及时对外公开,导致无法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三)控制措施
1.按照省收费目录清单和财政部、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综合股及时转发有关文件,取消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和不合法、不合理收费。
2.综合股对取消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通过朝阳县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延期审批流程控制规范
(一)控制目标
1.通过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延期审批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征收对象、范围、依据进行重新审核和逐一确认,实现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管理的规范化。
2.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延期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风险
1.审核待延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内容时把关不严,导致收费延期后不符合当期社会经济发展,积累社会矛盾。
2.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延期后未及时对外公开,导致无法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三)控制措施
1.综合股按照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规程审核申请延期项目的收费名称、收费理由、收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方式、执行期限、收费收入解缴方式、预计年度收费金额、收费单位的性质、人员、经费来源状况和财务管理体制以及有关收费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判断延期收费是否合法合规。
2.综合股会同局内相关业务股室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延期事项上报市财政局,待市财政局批准后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节 全县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管理
第十二条 全县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管理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
(二)主要风险
1.内容收录不全,导致项目目录失去权威性。
2.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未及时更新和对外公开,不能充分发挥目录应有效用。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 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内容收录不全,导致项目目录失去权威性。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2 |
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未实时对外公开,不能充分发挥目录应有效用。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三)控制措施
1.在国家、省、市、县目录清单范围内,根据我县实际修订全县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保证目录内容全面权威。
2.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会同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将修订后的全县非税收入项目目录通过朝阳县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收入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会同各业务股室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形成县本级非税收入预算并转交预算股。
第十四条 收入计划编制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1.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完善县直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强化财政预算约束。
2.确定科学合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实现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依据充分、预测合理、数据准确。
(二)主要风险
1.县直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不规范,审核时把关不严,导致计划不准确。
2.没有全面考虑影响收入的各种因素,导致年度征收计划与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偏差。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 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县直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不规范,审核时把关不严,导致计划不准确。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预算股 各主管部门 |
2 |
没有全面考虑影响收入的各种因素,导致年度征收计划与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偏差。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预算股 各主管部门 |
(三)控制措施
1.在年初预算编制布置会议上由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会同预算股对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相关要求进行强调和布置。
2.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会同相关对口科室严格按规定审核部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项目内容、征收金额等要素,及时调整部门填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过程中不规范之处,严格把关,要求相关人员对与县直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已报数据核定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3.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各项收费政策,全面考虑影响收入的各种因素,实事求是的预测、编制年度收入计划表,送交预算股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如因政策因素等造成收入预算减少的、实际收入超过预算收入较大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和原因。经审核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和更改。
第四章 征收管理
第十五条 征收管理流程包括非税收入减免缓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风险防控和业务费管理。
第十六条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承接政策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缓审批。
第十七条 政策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缓审批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1.减轻社会负担,推进普遍性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实现政策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缓管理有序进行,防止越权减免。
(二)主要风险
1.越权减免。未经许可擅自行使其他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定权力或擅自行使其他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减免收费项目,导致非税收入流失。
2.错误减免。在审批减免时,不能全面了解掌握政策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缓项目,导致审批的减免缓的收费违反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规定。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 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越权减免,未经许可擅自行使其他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定权力或擅自行使其他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减免收费项目,导致非税收入流失。 |
重大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2 |
错误减免。在审批减免时,不能全面了解掌握政策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缓项目,导致审批的减免缓的收费违反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规定。 |
重大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三)控制措施
加强政策宣传,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实施减免缓政策。
第十八条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维护非税收入收缴基础数据,对执收单位、代理银行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国库科负责对非税收入进行账务核算,办理非税收入缴库,与代理银行、人民银行进行对账。国库中心、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职责负责非税收入退库(户)工作。
第十九条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1.非税收入收缴信息正确完整。
2.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准确规范。
3.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二)主要风险
1.未制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文件,导致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缴款人未按规定方式收缴非税收入。
2.未及时准确维护非税收入项目等收缴基础信息,影响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正确开展。
3.资金流与信息流不一致,导致非税收入账务核算与账户实际资金不符,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4.非税收入未及时或全额从财政专户缴入国库,导致财政收入核算不及时或不完整。
序号 |
风 险 点 |
风险 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未制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文件,导致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缴款人未按规定方式收缴非税收入。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2 |
未及时准确维护非税收入项目等收缴基础信息,影响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正确开展。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国库中心 |
3 |
资金流与信息流不一致,导致非税收入账务核算与账户实际资金不符,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国库中心 |
4 |
非税收入未及时或全额缴入国库,导致财政收入核算不及时或不完整。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国库中心 |
(三)控制措施
1.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制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加强对执收单位及代理银行业务培训、指导。国库中心加强对代理银行日常工作监管(含代理银行内部待结算账户资金监管等)及开展年度代理业务考评工作,确保代理银行及时准确代理非税收缴业务。
2.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和国库中心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进行维护,供各相关业务科室、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办理、查询非税收缴业务和进行会计核算使用。
3.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和国库中心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进行维护,实行流程控制,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基础信息,复核人员负责对系统管理员维护的信息进行复核,确保基础信息维护准确。
4.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现“以票控费”,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
5.国库中心对缴入非税收入专户或国库的非税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按规定与非税收入专户开户银行进行对账,确保账务数据与账户实际资金相符。
6.国库科按规定将非税收入专户的资金上缴国库。
第二十条 非税收入退库(户)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非税收入退库(户)符合政策规定的范围和退付程序,退库(户)金额准确。
(二)主要风险
1.对申请非税收入退库(户)的原因审核不仔细,导致退库(户)不合规。
2.非税收入退库(户)金额未经相关人员审核,导致退库(户)金额错误。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 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对申请非税收入退库(户)的原因审核不仔细,导致退库(户)不合规。 |
重大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国库中心 |
2 |
非税收入退库(户)金额未经相关人员审核,导致退库(户)金额错误。 |
重大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国库中心 |
(三)控制措施
1.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退库(户)经办人员应依据国家及省、市、县非税收入管理、退库(户)范围等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对执收单位报送的《非税收入退库(户)审批表》及相关退库(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重点审核《非税收入退库(户)审批表》填写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相关退库(户)申请材料是否全面、准确、合规,执收单位、项目、预算收入科目及预算级次等是否填写正确、退库(户)金额是否填写正确等等。
2.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领导应依据国家及省、市、县非税收入管理、退库(户)范围等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对经退库(户)经办人员初审通过的《非税收入退库(户)审批表》及相关退库(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批,重点审批退库(户)事项是否属于退库(户)范围并符合国家及省、市、县相关政策要求,审批同意后,在《非税收入退库(户)审批表》中加盖审核章。
3.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将《非税收入退库(户)审批表》及相关退库(户)申请材料送交(传递)国库中心。
4.国库中心退库(户)经办人员应依据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送交(传递)的《非税收入退库(户)审批表》及退库(户)申请材料,填写《收入退还书》,重点对相关拨款要素等进行初审,提出拟办意见。
5.国库中心领导根据《非税收入退库(户)审批表》及相关退库(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6.国库中心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批。局领导审批后由国库中心支付岗对支付申请及相关单据要素进行复核后,开具支付凭证按规定办理退库(户)手续。
第二十一条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两个三级流程。
第二十二条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并汇总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提出工作要求。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审核并汇总本股室主管的县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二十三条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1.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朝阳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等政策要求。
2.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要依据县本级财政当年取得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上年结转收入编制,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并及时完成编制和上报。
(二)主要风险
1.对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的相关文件搜集不全面,工作人员不能全部掌握相关政策,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策发生难以预期的重大变化。
2.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编报不及时。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 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的相关文件搜集不全面,工作人员不能全部掌握相关政策,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策发生难以预期的重大变化。 |
一般 |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 |
2 |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编报不及时。 |
一般 |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 |
(三)控制措施
1.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应及时搜集和整理相关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所需要的政策法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保持专业性。
2.相关业务股室应认真审核县属企业上报的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3.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上报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数据,对于未能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县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预算股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要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与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的力度。
第二十四条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流程控制规办法:
(一)控制目标
1.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朝阳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等政策要求。
2.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要综合考虑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要求,确保收支平衡,数据准确完整,并及时完成编制和上报。
(二)主要风险
1.对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的相关文件搜集不全面,工作人员不能全部掌握相关政策,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策发生难以预期的重大变化。
2.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编报不及时。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与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存在交叉重复,缺乏统一安排使用。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的相关文件搜集不全面,工作人员不能全部掌握相关政策,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策发生难以预期的重大变化。 |
一般 |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 |
2 |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编报不及时。 |
一般 |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 |
3 |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与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存在交叉重复,缺乏统一安排使用。 |
一般 |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 预算股 |
(三)控制措施
1.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应及时搜集和整理相关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编制所需要的政策法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保持专业性。
2.相关业务股室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时,要做到以收定支,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同时认真审核县属企业上报的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3.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上报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数据,对于未能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县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预算股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应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与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的统筹力度,避免资金使用交叉重复。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的支出范围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基金外,应严格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
第二十五条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确保及时缴纳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主要风险
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确认性质不准确,导致收入分类不准确,无法及时将收入缴库。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确认性质不准确,导致收入分类不准确,无法及时将收入缴库。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各相关股室 |
(三)控制措施
区财政局收到执收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后,由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上报的收入性质进行审核确认。并会同相关科室依据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有关规定对收入进行确认。
第五章 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六条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县本级财政票据申领证办证、财政票据管理2个二级流程。
第二十七条 财政票据申领证管理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避免滥领、滥发财政票据。
(二)主要风险
未按有关规定审核材料,导致财政票据滥领滥发。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未按有关规定审核材料,导致财政票据滥领滥发。 |
重大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三)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申领证》流程审核相关材料,防止财政票据滥领滥发。
第二十八条 财政票据管理流程控制办法
(一)控制目标
1.财政票据投入使用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2.入库财政票据与印制通知一致。
3.及时清理各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结存量。
4.减轻执收单位财政票据的保管压力,从根本上防止未使用、已明文废止的财政票据被非法使用。
5.积极推进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
(二)主要风险
1.财政票据投入使用后未及时对外公布,阻碍了票据的推行。
2.财政票据验收入库手续不严格,导致入库财政票据的质量不符合标准,入库数量、种类不正确。
3.核销不及时,未及时清理各票据使用单位的财政票据的结存量,导致未及时发现票据使用单位出现的财政票据开具不规范、使用不合规等问题。
4.审核不严、导致单位上报销毁的财政票据与实际销毁的财政票据不符。
5.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滞后。
序号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1 |
票据投入使用后未及时对外公布,阻碍了票据的推行。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2 |
财政票据验收入库手续不严格,导致入库票据的质量不符合标准,入库数量、种类不正确。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3 |
核销不及时,未及时清理各票据使用单位的票据结存量,导致未及时发现票据使用单位出现的票据开具不规范、使用不合规等问题。 |
一般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4 |
审核不严、导致单位上报销毁的财政票据与实际销毁的财政票据不符。 |
重大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5 |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滞后。 |
重大 |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
(三)控制措施
1.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及时对外公开。
2.入库时需对相关财政票据进行抽查,检验财政票据的类型、数量、票据编码、印制质量等信息是否与印制通知一致。
3.对于现场核销的财政票据,要抽查财政票据存根,查看财政票据使用用途是否合规、是否有缺页、断号等情况。
4.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根据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报送的财政票据销毁相关材料,对需要销毁的财政票据种类、数量、起止号码、资金收缴、保存期限等情况进行清点核对。
5.严格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将使用所有财政票据种类的收缴行为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监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朝阳县财政局综合股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