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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纪委2022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9 来源:朝阳县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朝阳县纪委是我县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县纪委常委会在县纪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在市纪委和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县纪委常委会负责召集并主持县纪委全体会议,组织落实市纪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县纪委全体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对县纪委全体会议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接受全体会议的监督。

(二)县监委是我县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向市纪委、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朝阳县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943.52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943.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3.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减少)266.20万元,增长(降低)15.87%,主要原因:增加办案经费。

(二)支出总计1943.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43.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9.33万元,资本性支出89.31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66.20万元,增长15.87%,主要原因:增加办案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3.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6.20万元,增长15.87%,主要原因:增加办案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9.93万元,占85.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8万元,占7.00%;卫生健康支出56.12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81.39万元,占4.1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8.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04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52.76万元,下降34.99%,主要是业务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4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办案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0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64万元,比上年增加238.06万元,增长64.23%,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共有车辆1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647.5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6.52分。

2.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3.    部门评价结果。

无。

4.    财政评价结果。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纪律委员会.xlsx


第五部分   附件整体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