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维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0 来源:朝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等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维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维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重大变动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项目选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静脉产业园内。
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46676m2,年处理处置危险废物10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能力3万吨/年、蒸馏处理能力5万吨/年、酸碱中和处理能力2万吨/年,生产规模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维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健
联系电话:13842934843
电子邮箱:wangjian942yy@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朝阳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兴东
联系电话:15104216050
邮箱:lnzhxr2105555@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eeeFiQfqsENjO4-uLnzLA 提取码:9qnd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本工程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或团体均可以致电、电邮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