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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朝阳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新县城至新县城公交线路延伸运营路线的建议》第13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朝阳县

马淑芬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县城至新县城公交线路延伸运营路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朝阳县中心医院(新县城院区)正式投入运营之前,县交通运输局已与辽宁营州公交公司进行了线路勘察,并以就医公交专线名义,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了延伸新县城至火车站线路至朝阳县中心医院(西梁院区)的申请。但市公交公司认为该公交线路与其部分线路重合,影响其客流,反对线路延伸,致使该公交线路延伸一事暂时停滞。收到代表建议后,我县立即与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解决线路延伸事宜,待市交通运输局批复后,我县将根据批复内容,安排下一步工作。


朝阳县人民政府

2023526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