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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县人社局通过朝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7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提高信息宣传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信息宣传工作思路、重点工作内容,强化信息工作者培训学习。二是进一步明确信息分工。按照部门分工情况,对信息报送的内容要求真实、严谨、准确,要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情况。三是压实信息报送责任。对信息报送加强审查管理,坚持“谁上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坚决杜绝信息宣传失误,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人社局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集中发布本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便利企业和群众。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我们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单位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观念滞后,认识不统一;

三是经办人员工作能力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和动态信息等栏目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