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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朝阳县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朝阳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朝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其中社会救助类148条,养老服务类71条,行政执法类2条,社会组织类1条。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如在册低保低边对象名单、特困人员名单、临时救助名单等均每月发布;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其他政府管理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按目录、按要求公开制度,如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了网站公开栏,丰富了公开类别,优化了公开内容,满足了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体现出民政特色。二是持续优化依申请办理机制,通过平台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资料存档更加有效,信息共享更加方便,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监督考核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优化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室的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1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欠缺,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5.15”政务公开日开展情况。按照《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5月15日,民政局组织7名工作人员,印制宣传条幅1幅,政务公开宣传单500份,到柳城街道新柳城社区开展宣传活动,采取摆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对婚姻登记、基层政权村务公开、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内容进行了宣传。现场发放宣传单500份,增进了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的作用。

二是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情况。2023年6月20日朝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波参加了朝阳县人民政府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会上韩波同志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政策进行了解读为下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