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
>
公开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进行处罚
无此处罚类办件发生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8 来源: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全年,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未发生此类处罚,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