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县政办发〔2024〕2号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县长  石万田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规划方面工作。主持县政府党组全面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审计局。

党组成员、常务副县长  刘建超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国防动员、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征地拆迁、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机关事务、保密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负责兵役工作。负责联系县人大、政协、驻军各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朝阳县调查队、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朝阳银行朝阳县支行、邮储银行朝阳县支行。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民政、退役军人方面工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联系路政局朝阳分局。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长  李长江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方面工作。兼任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县公安、司法局。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联系县法院、检察院、消防救援大队、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长  菅宏伟  负责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水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乡村振兴、林业草原和自然保护区方面工作。分管县农产品加工园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联系省市包扶单位、县气象局、烟草专卖局、邮政朝阳县分公司及县域内各类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长  张小冬(援疆)

副县长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医疗、景区开发方面工作。分管县教育局(体育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长  龙光辉  负责金融工作。分管县金融发展局。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联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朝阳县支行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孙家虎  负责供销联社、残联、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工作。分管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残疾人联合会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崔宪满  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商贸流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工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政府外事办公室)、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

负责联系供电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志会  主持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办理县长、副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安全、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