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3〕19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朝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鲍 鲲 副县长
副组长 沈广鹏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成 员 张 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立权 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杨从武 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艳萍 县教育局副局长
徐 亮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杨立权 县财政局副局长
卢德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吉伍 县住建局副局长
董振国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笑飞 县水务局副局长
赵宏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付志民 县文旅广电局副局长
王覆坤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侯凯峥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中心副主任
于自启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我县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朝阳县文旅广电局,办公室主任由沈广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付志民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场)要高度重视,配合普查队伍做好本辖区内的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担任现职务的,接替人员自动调整为领导小组成员,承担相应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为临时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