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县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险(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21-00146
项目名称:朝阳县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险(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3,200.00
最高限价(元):803,2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果中标人在本年度的服务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还可再延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有变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营业资质 4.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5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12号朝阳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 0421-2921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赛德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27号书香欣苑A座8楼
联系方式: 0421-2658008
邮箱地址: cysd265800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朝阳市分行三燕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赛德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720303050005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小丹
电 话: 0421-265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