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朝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央、省、市三级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稳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朝阳县,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工作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深化学习培训。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开展常态化学习。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共开展近百次宣讲,300名领导干部参加宣讲,受众约7000人。在县委党校设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推动法治工作部门、重点执法部门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全年共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41节,1745人参加培训。举办为期5天的“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1次,全县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并开展研讨。
2.深化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内容,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建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八五”普法讲师团等师资力量,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打造“法治精品”,推动形成“报、网、端、微、屏”立体宣传工作局面。2023年共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发放“八五”各类普法宣传册6万份,配合市级圆满完成省政府对市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法治故事”,感悟“法治幸福”。县司法局与县委法建办、县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小戏下乡”活动,借助“卜家大院法治宣传小分队”,精心组织排练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宣传节目。截至目前已演出6场,均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卜家大院”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
3.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场(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朝县法建委办发〔2023〕14号),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乡镇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2023年全县28个乡镇场(街道)均开展4次集体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乡镇场(街道)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乡镇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建立健全了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2023年度县政府共批准出台由司法局起草的12个文件,重点对规范行政执法和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进行了强化;推动落实了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2023年,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
4.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综合采用述法、督察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研究制定了《朝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一单、单单不重,并将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办法,规范述法流程,将述法报告纳入汇编并开展了专题述法,将评议结果同步反馈给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作为干部考核和部门联动依据;建立健全全县法治建设考核制度机制,加大法治考核工作力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赋予较高分值。由10分提高到25分,占比5%;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2023年度朝阳县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工作安排,于11月末采取实地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28个乡镇场(街道)和26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建立健全了组织部门与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
5.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完整准确落实督察反馈意见要求,高质量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自3月24日朝阳县召开全县整改动员部署会以来,县委法建办共召开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业务培训会、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县委法建办先后4次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第69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刘力东专题听取了县委法建办关于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要求各部门要齐心协力,确保按时限整改到位。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委法建办关于全县法治建设的汇报,对由县司法局起草制定的8个方面制度文件,全部审议通过,以县政府办、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法建办名义印发全县执行。截止7月末,我县认领的94个问题,211项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成并配合做好整改“回头看”和实地验收工作。
(三)聚焦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发挥法治在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6.加强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贯彻全省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的实施方案和全省持续改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配合朝阳市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净源”2023年专项行动,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规定,推动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开展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健全版权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完善国企民企平等保护相关政策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好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让“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7.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指导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重点推动各级党政“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与企业家“面对面”“心贴心”,依法依规服务企业。深入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从基层向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拓展。
8.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健全深化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研究推出了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政法、民政、交通、人社等12个部门19个项目,截至规定时间节点,已全部完成,长期推进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建立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聘请基层法治环境监督员,了解掌握和精准研判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健全政府承诺事项清单和备案制度,大力推动政府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印发了《朝阳县2023年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台账,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重要作用,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带头尊法守法。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作用,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四)建立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
9.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套制度同步实施。建立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制发了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集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审批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等模糊性兜底条款,一揽子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问题。共保留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废止19件,清理结果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0.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十项重点任务。持续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政务失信行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5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健全检察建议(含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广度和深度。深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县乡两级共有16个部门(含县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共计27人,其中律师12人、公职律师15人。11个单位解决了律师费用,另外5个单位公职律师免费服务。
1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印发了《朝阳县政府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8月和11月分别开展了对水务方面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联合执法;与省市同步开展了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共评查执法卷宗70本。8月中旬,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下发问题整改《执法建议书》13份。出台了《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出庭应诉能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半年通报制度,努力做到“既出庭又出声”。印发了《朝阳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朝县政办发〔2023〕15号),2023年市县两级法院以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共受理18件,开庭审理5件,行政负责人均出庭,出庭率为100%。
12.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全面提高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集中开展“匡正执法理念,整顿执法作风”教育活动,实现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全域全员覆盖。制定《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四个清单一个基准”制度。探索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积极推行“教科书”式执法,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多头多层重复执法、轻微违法行为滥用行政强制措施等问题,健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首次轻微行政违法不罚制度的机制,积极治理“零执法”“零罚款”“以罚创收”等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六)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13.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及省市具体落实措施。纵深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文件的研究、完善与发布。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配套制度。扎实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繁简分流。持续开展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线索和政法领域“小切口”专项治理。
14.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健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纵深发展。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实施机制,加强调查核实工作,健全案卷调阅制度。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进一步深化“复查支持侦查、查人推动纠案、监督维护公正”的工作实践。
15.健全司法行政制度。积极探索具有朝阳县特色的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创新开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队伍职业化水平。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争创部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4月20日,由县社区矫正大队开展了《全省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调查》,5月20制定了《朝阳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向上争取专项经费,改造了朝阳县社区矫正中心。9月20日,辽宁省司法厅在朝阳市召开了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我县作为示范点通过了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验收。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核查率100%,没有脱管漏管问题。
(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16.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了《朝阳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朝县普法协调组字〔2023〕1号)和任务分解表,配合做好了“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打造地方特色新媒体普法品牌。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和社会治理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轻骑兵——卜家大院法治教育阵地”作用,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10余次。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等送法下乡活动。加大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网络普法工作,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发布普法图文视频案例40余篇。
17.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合做好《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一乡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开通网上办证功能,逐步推广“互联网+公证”模式。
18.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研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聘任村级专职警务助理299名,实现“一村一警务助理”全覆盖,推行“四所一庭”联动机制、“百所联千村”工作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省、市、县、乡四级人民调解线上系统建立,做到线上调解指导全覆盖。为进一步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四所一庭”联动新调解格局,印发了《朝阳县“四所一庭”联动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开展“春风”“春雨”“开学季反诈骗”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发挥好评理说事点“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县“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共计收集汇总信息3000余条,预防矛盾纠纷620件,解决村民诉求956件,化解矛盾纠纷2000余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推动依法依规做到“四个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朝阳县建设,制定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有待完善
一是政府履职方面。虽然推行了职责清单等制度,但是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二是行政决策方面。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前仅按照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执行,没有出台县本级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合同方面。全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存在大量的项目、投资、工程方面的政府合同,但是对政府合同后期履约监督方面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行政执法方面。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很多领域的执法体制不够顺畅,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五是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各乡镇场(街道)和部门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未健全起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没有彻底发挥。六是监督问责方面。行政问责的力度不够,往往在发生重大事故与重大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面临很大舆论压力下才启动实施行政问责。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共有1219人(含公安),执法人员的数量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较少,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城管执法人员缺口大,临聘的协管员、辅助人员较多。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执法人员中有法律背景的人员少,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序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朝阳县、法治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夯实我县法治建设基础,不断提升全县法治建设水平,以法治建设新成效护航朝阳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学法的内容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二是持续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以省级法治政府创建为依托,进一步加强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督察督导,持续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法。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八进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内容,将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工作重点,讲好党内法规,说好法律故事。
四是根据县本级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实地现场检查。对行政执法主体、证件执法工作进行公示,并及时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聘请讲师对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行政执法质量。
五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继续探索完善“朝阳县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规范化建设,打造不拘一格的“村民评理说事点”。
六是坚持复议为民,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按照《朝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履行全县行政复议职责,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