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与《朝阳皓珑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条丁基内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2 来源:朝阳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朝阳皓珑轮胎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条丁基内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8ZtGvq9U3DKHC2ZOlO8YA?pwd=iujc
提取码: iujc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询,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二十家子镇兴隆岗村。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寄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要求。
邮寄地址:辽宁省朝阳县二十家子镇兴隆岗村朝阳骏业橡胶厂
(六)联系电话:13940665001
(七)邮箱:1942351370@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