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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4-05-21 来源:朝阳县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县“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成立8个督查组,对28个乡镇(场街)、园区、行业部门、县域内企业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共计督查乡镇28家、行业部门及企业87家,没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发现一般隐患189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部分乡镇未见学习材料;部分乡镇只学习没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是“三个责任”压得不实。属地管理责任压的不实,压力传导不到位,上热下冷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领导没有带队督导,督促专项整治落实落细;部分部门隐患排查的不够细致,没有发现隐患问题,存在走过场现象;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还有差距,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水平不高。

  三是岁末年初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推进不到位。部分乡镇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到位,不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站办所报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缺少能体现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台账。

  二、对策建议

  (一)要狠抓责任落实不放松,确保责任夯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责任的“阀门”拧得再紧也不为过,“最后一公里”须臾不可放松。一是坚决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乡镇(场街)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亲自带头深入基层一线,亲自分析研判风险隐患,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一方平安。二是坚决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全面监管。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坚决杜绝安全执法监管中的“好人思想”,要做到在监管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决不能流于纸面、流于形式。三是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监管到位、安全投入到位。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具体岗位,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频共振”。

  (二)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排查整治到位。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坚持对症下药、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三)持续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各乡镇(场街)、各部门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和“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的原则,对照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同时,县安办、各职能部门要督促乡镇(场街)及有关企业做好问题隐患整改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