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贯彻落实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4〕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试功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和“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初中毕业的重要条件。
二、考试安排
(一)组织实施
在辽宁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和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下,由县招考办组织考试,由县教育局负责评卷和高中阶段录取工作。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简称“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市)招考办负责。
(二)科目设置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 分,外语120 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考试),物理 90分 ( 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 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等级方式评价,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朝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听力口语考试工作的通知》(朝教〔2024〕57号)要求组织完成,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英语学科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计算。
2.考查科目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考查科目,采取等级评价或以“合格”“不合格”等方式呈现考试结果。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三)考试时间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6月21日 |
9:00—11:30 |
语文 |
150分钟 |
15:00—17:00 |
数学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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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9:00—11:30 |
物理、化学 |
150分钟 |
15:00—16:30 |
外语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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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9:00—11:30 |
历史、道德与法治 |
150分钟 |
15:00—16:30 |
地理、生物学 |
90分钟 |
考查科目由学校合理安排时间具体组织实施。
(四)命题和组织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的笔试部分由省统一命题,外语听力口语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由县招考办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考试方案实施,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其中过程性评价和劳动教育终结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终结性评价考试由省统一命题,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终结性评价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物理和化学两科同场合卷考试,历史和道德与法治两科同场合卷开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学两科同场合卷开卷考试。
考查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
(五)成绩使用
中考成绩包括考试科目成绩和考查科目成绩,考试科目成绩出现小数的,均保留一位小数。
1.以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总分满分值790分,执行中考加分和降分规定;“五年制高职”以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与健康四个学科的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总分满分值为420分,并执行中考加分规定。
2.已经参加过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含实验)考试的考生,其获得的考试成绩全省通用,并纳入中考总分;考生不可以重复参加这两科考试,重复考试成绩无效。
3.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成绩均达到 C 级以上(含C 等级)方可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两个考试科目的等级评价中,至少要有一个科目等级评价达到 B 级以上(含B 等级)方可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4.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音乐或美术特长生,音乐美术考试等级要达到 A级;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普通高中音乐或美术特长生,音乐美术考试等级要达到 B 级以上(含 B 等级)。
5.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级评价达到 C 级以上(含C 等级)或成绩合格,才能达到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和“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的标准。
6.名次排列办法:中考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外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总分,高者列前。
(六)中考加分和降分等相关规定。
1.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藏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公安英模子女加20分;公安烈士子女保送到本地省级示范性高中。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2.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严格执行考试总分减30分后录取,且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重点)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
3.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七)违纪考生处理的规定
对于在中考中作弊和违纪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毕业认定
(一)组织实施
初中毕业认定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认定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是否具备毕业条件。
(二)认定办法
修业期满、取得正式学籍且同时达到以下标准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准予毕业,并由各初中学校颁发县教育局验印(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1.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等级评价达到 C 等级以上(含 C 等级)或成绩合格。
3.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应参加中考。参加中考获得有效成绩即可达到毕业要求。
4.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参加中考或参加中考无有效成绩的学生,其毕业成绩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未能达到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的,可以颁发毕业证。
四、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简称“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1.报考条件和材料要求
(1)具有我县初中毕业年级学籍,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学生,可以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具备学习和考试能力的残疾学生可以不考虑身体健康问题。)
(2)在本县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县参加中考报名,与我县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回户籍地报名的随迁子女,在报名前需将全国联网电子学籍转入户籍地报考学校,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籍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成绩转接证明。
(3)朝阳博睿学校的朝阳县户籍学生可在我县参加升学考试报名,与本县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朝阳博睿学校的外县户籍学生,具有初中三年完整学籍,可以在我县参加升学考试报名,与本县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具备三年完整学籍的外县户籍学生,只能报考朝阳博睿学校的高中部。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基层学校负责,由县教育局统一审批、统一办理准考证。
2.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
招生计划数 |
朝阳县柳城高级中学 |
990人(含体育特长生20人) |
朝阳县实验中学 |
990人(含体育特长生30人) |
朝阳县第二中学 |
400人(含体育特长生10人、艺术特长生10人) |
朝阳博睿学校 |
750人 |
如果特长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增加到该校普通生招生计划中。
3.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根据全县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设置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实际录取分数线高于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考生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报朝阳县政府批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经设定,线下考生无资格参加全县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录取。
4.普通高中的录取次序
普通高中按空军和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普通生的次序依次录取。其中空军和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定相关招生办法录取。
5.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招生录取
(1)特长生招生报名工作和专业测试工作按《朝阳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朝阳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音乐美术特长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录取办法
朝阳县普通高中特长生必须同时达到特长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才能录取。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为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分数,艺术类特长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与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致,专业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和学校对特长生专业要求设置。
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在达到特长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被录取为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正常参加普通生各批次录取。
6.普通生的招生录取
普通生的招生录取分为两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为柳城高级中学和实验中学招生,只设置“实柳”这一个志愿,在有志愿且分数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本批次严格按照《朝阳县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实施方案》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次序为先统招、再定向,如有剩余计划再补录。录取后两校平分学苗,由学校抽签决定考生的录取学校。
(2)第二批次为第二中学和朝阳博睿学校招生,共设置“二中”和“博”两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在分数达到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且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录取。
(二)“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计划
2024年面向我县招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部分,在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后,县招考办将及时转发各校。
2.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次序为先录取普通高中,再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五年制高职”的录取。没有报名参加中考或没有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的学生,高职学校不予录取。
(1)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只设一个学校志愿,两个有序的专业志愿。有师范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初中填报志愿,填写《朝阳市2024年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表》,各初中将所有考生志愿信息统一上报至县招考办。
(2)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文件规定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有意愿报考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按省招考办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填报志愿。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有意愿的考生了解、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3)考试名次排列办法:按五年制高职考试设定科目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
(三)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计划
我县教育系统所属中职学校2024全年计划招生1212人。
2.报名办法
5月中旬以后,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愿望的学生预报名,5月15日至6月15日,各初中学校要专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咨询日”,为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宣传和办理报名手续提供条件和服务。
3.录取办法
7月29日至8月16日,各中职学校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调剂补录时间另行通知。
4.工作要求
(1)中职学校要积极宣传办学优势,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要切实强化招生工作,拓宽招生渠道,在抓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同时,还要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2)各初中学校是中职学校选送学苗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大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支持力度,按不低于今年本校毕业生中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的70%完成组织生源的任务;教育局将优化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完成中职学校扩招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各初中学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情况纳入《朝阳县各级各类学校制度管理评估考核方案》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范管理
各校要高度重视中考和招生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加强考生管理,服从考试组织安排,全力配合中考组织工作。
(二)建立机制,防范化解风险
各校要建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高温、雷雨等自然灾害,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中考招生工作风险研判应对,坚持“处置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思路,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层分类加强疏导管控,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始阶段。
(三)加强监管,规范办学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借中考之机以任何名义滥编、滥印和乱订、乱发复习资料及模拟试题,不得乱办辅导班,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各校严格执行“人籍一致”要求,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教育局将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等。
(四)加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
各校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考试招生政策,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政策导向,密切关注有关网上舆情,加强舆论宣传,进行广泛的正面引导。中职学校要积极宣传办学优势,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附件:全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朝阳县教育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