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和县人大决议,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努力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充分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有待提高。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精准;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三是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政府性基金上级提前下达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部门。
2.预备费设置不规范。一是年初预算设置预备费低于最低法定标准;二是未制定预备费动用方案。
3.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按要求在30日内分解下达138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
4.拖欠涉农补贴资金。涉及5631人,金额3732.17万元。
5.债券资金项目进展缓慢。一是朝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异地新建项目;二是朝阳县中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6.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不完整。未公开政府债务的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
7.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少计862.4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审计,对5个单位和6个乡镇的3个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各部门预算执行总体相对规范,预算执行质量得到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预算安排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二是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三是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
2.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一是1个部门部分支出未列入决算;二是1个部门部分资金用途与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符。
3.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一是2个单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53万元,未缴入国库;二是1个部门委托管理费用2万元,未缴入国库。
4.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部分支出未附明细单;二是2个部门工会未按会员月工资5‰的标准收取会费;三是1个部门未实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四是2个部门未实行单车核算。
5.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和6个乡镇存量资金17万元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二是4个部门少计固定资产26.9万元;三是3个单位未经审批违规出租房屋。
三、审计建议
一是科学安排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意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专项债券使用。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已经结束,县审计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聚焦新突破,奋斗新征程,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朝阳县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