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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古山子镇、贾家店农场等12个乡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朝阳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委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就业稳、农村美、成效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乡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朝阳县古山子镇、贾家店农场等12个乡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内容:道路硬化、文化广场、排洪沟治理等

  3.资金来源:使用省级衔接补助资金245万元、县级衔接补助资金50万元

  4.实施期限:2024年9月-2024年11月

  5.绩效目标及联农带农机制: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向好发展,实现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乡村。

  6.项目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7.项目责任人:王振福

  三、项目管理

  1.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负主要责任,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朝阳县关于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有序进行,项目备案、预结算、招投标、合同等手续齐全、完整,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

  2.严格公开公示与项目验收。要按照项目库建设相关要求进行实施,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和项目验收制度。在项目开工前、施工中、完工后,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等在乡、村两级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质量、产能等达到设计标准。

  3.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对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资产台账,做好资产确权。深入推行“1233”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模式,明确项目运营管护责任主体,制定运营管护制度,规范项目收益分配。

  四、衔接资金管理

  1.建立和完善衔接资金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和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衔接资金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衔接资金管理工作机制。

  2.实行衔接资金全过程监管。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从资金计划制定、申请、拨付、使用、管理,到绩效评价,对衔接资金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

  3.加快衔接资金拨付进度。衔接资金实行专账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报账程序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不得截留、挪用、闲置。

                                                      

 朝阳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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