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工作,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2024-2025学年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的学生,确保雨露计划精准补助,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项目名称
“雨露计划”补助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全县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助;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脱贫户和监测户子女信息与教育部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籍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已经进行比对并标注,但因多种原因导致部分学籍信息标注不准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乡镇进行人工校正后,据此落实“雨露计划补助”。
补充:由于多种原因影响,2023-2024学年度有部分学生未及时享受雨露计划补贴。对于符合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且当时在扶贫开发系统中的学生,如2023-2024学年未享受补助,本次一并补齐2023-2024学年及2024-2025学年两年补助资金。
三、补助程序
(一)确定名单。乡镇(场、街)结合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本人申报等,拟定本乡镇享受雨露计划学生名单。乡、村根据拟定的补助学生名单,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对有申请条件但未自行申请的学生,相关乡镇、村应主动联系告知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进行申请。
学生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1.“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附件1);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附件2);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如网站信息不全,可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4.户主(持卡人)和学生身份证、一卡通正反面复印件。
补充:注意补发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补助的学生,应一并提供2023-2024年度在校证明且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模块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学生信息中能够查询到的学生信息;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学籍管理系统中普通大专生的学生才能享受雨露计划。
(二)公示学生名单。各乡镇(场、街道)审核学生受助资格无异议后,将学生受助信息在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后乡镇以正式文件(附统计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并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并汇总上报。
(三)资金拨付。县乡村振兴局将乡镇汇总上报的资料审核完毕后,将学生拟补助名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生补助名单。
四、资料报备
各乡镇(场、街道)要做好雨露计划过程管理工作,学生补助申请表、在校证明、学籍证明、公示等相关资料,注意整理归档备查。复印件及乡镇正式文件在9月30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723室。
五、带贫减贫机制
通过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农村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进行补助,努力提高其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实现转移增收、致富目标。
六、项目实施单位:朝阳县乡村振兴局
七、项目责任人:王振福
八、工作要求
1.深究政策,认真落实。“雨露计划”直接关系到脱贫家庭子女的切身利益,是提高脱贫家庭(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和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安排专人做好摸清人员底数,完善系统数据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要按照“乡镇申请、县下拨资金”的程序进行,认真筛选,严格确定补助对象。
3.完善制度、管理规范。要对“雨露计划”项目资料认真梳理,规范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从乡镇申请至项目资金拨付都要有一套完整的资料,并整理成册,专人管理。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方式方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广大脱贫家庭子女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