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县长 石万田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规划方面工作。主持县政府党组全面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建超 负责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商贸流通方面工作,分管县商务局(政府外事办公室)。
负责联系县侨联。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武丕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防动员、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征地拆迁、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机关事务、保密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能源局)、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负责兵役工作。负责联系县人大、政协、工商联、关工委、总工会、驻军各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朝阳县调查队、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朝阳银行朝阳县支行、邮储银行朝阳县支行。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长 菅宏伟 负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民政、退役军人、林业草原和自然保护区方面工作。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联系路政局朝阳分局。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长 李长江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方面工作。兼任县公安局局长。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联系县法院、检察院、消防救援大队、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长 张小冬(援疆)
副县长 周振龙 负责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水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乡村振兴方面工作。分管县农产品加工园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发展局)。
负责联系省市包扶单位、县气象局、烟草专卖局、邮政朝阳县分公司及县域内各类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县长 鲍 鲲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医疗、景区开发方面工作。分管县教育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文物局)、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
负责联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团县委、妇联、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副县长 龙光辉 负责金融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联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朝阳县支行。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孙家虎 负责供销联社、残联、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工作。分管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残疾人联合会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崔宪满 负责工业经济、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工作。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负责联系县科协、供电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
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志会 主持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办理县长、副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安全、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