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朝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公开
朝阳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梁家屯村塔山组自来水安装的建议》第29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郝立伟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梁家屯村塔山组自来水安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朝阳县梁家屯村塔山组已纳入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审批工作,已上报省厅申请补助资金,同时,我局正积极争取县级专项债券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将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逐步推进项目建设。

                         


   朝阳县水务局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责任编辑:督查室

 

主办单位:朝阳县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备案号:21132102000024
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号
版权所有:朝阳县人民政府
辽ICP备18019332号-1
邮编:122000

网站标识码:2113210034
邮箱:cyxgo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