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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提案》第 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1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刘海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关键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地区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单位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全县法治建设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在全县范围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结合分管工作齐抓共管。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落实的良好机制,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朝阳县司法局围绕中心工作策划、打造党建创新品牌党建+“八五”普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活中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书籍基础上,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构建民意联排、矛盾联调、法治联宣、党群连心的工作格局,“访民情、解民忧”工作开展以来,朝阳县司法局牵头建立了我县“访民情、解民忧”法律便民服务微信群,印制并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6万张命案防范宣传策10000册,以案说法宣传册24000册,法律明白人培训资料20000册,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500册,反有组织犯罪法1000册。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持续提升,村(居)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群众积极参加法治培训,争当“法律明白人”在乡村形成新风尚。乡村法治阵地建设集宣传性、实用性、教育性于一体,潜移默化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和普法志愿者”的示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治理效果良好。

    朝阳县司法局与县法建办、县委宣传部等五家部门联合开展“小戏下乡”活动,此活动是县委、县政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八五”普法的重要举措,借助“卜家大院法治宣传小分队”,精心组织排练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宣传节目。节目素材来源于群众生活,群众自编自演,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小戏下乡”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三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认真总结法治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善于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气氛。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制度,提高工作实效,更好的使法治宣传教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为推进社会的全面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实现法治宣传大格局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理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这一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当前,法宣传工作方式既要依靠传统的宣传形式,更要创新宣传方式,借助各种媒体的力量,真正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司法行政主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五是多渠道对法律常识进行宣传,让群众时刻感受浓厚的法律氛围法治宣传教育只有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生活,通过典型开导、热点引导、舆论监督等,才会有影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利用农村大喇叭村民微信群、定期进行宣读法律知识,不仅让群众懂法知法守法,还能震慑农村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减少矛盾根源的产生


朝阳县司法局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