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对朝阳盘龙山旅游景区进行提档升级的建议》第9号李翠芹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1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李翠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朝阳盘龙山旅游景区进行提档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盘龙山景区是朝阳县3A级景区,县文旅广电局一直关注景区发展,在景区规划编制、评审、立项、升级、旅游厕所等方面一直大力支持。对于有利于景区发展的提议,我局支持力度较大。
2、对于贵单位提出的架设变压器、打井等建议,我局只能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其他相关部门。
3、我局支持景区与当地村民合作开发民宿,必要时我局可由负责相关股室人员对民宿开发标准进行科普。
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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