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议》第36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2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刘海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我局已增加体育设施的投入,比如在文化广场公共场所增加健身器材;同时也鼓励学校、企业等单位开放体育场地,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此外,还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如篮球赛、足球赛、乒乓球、健身操比赛等,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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