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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第21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张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健康服务,提升养老医疗水平。一是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发展。朝阳县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日趋均衡,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日趋完善,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明确,全县共有医疗卫生单位754家,其中,医疗机构722家(二级医院1家、一级综合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28家、康宁医院1家、中医院1家、民营医院3家、村卫生室678家、个体诊所9家),公共卫生专业机构4家(疾控、监督、结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家)、乡镇卫生计生管理办公室28家。医疗机构编制床位1199张,其中,县级医院652张(县中心医院499张、县三院84张、县中医院19张、康宁医院50张)、乡镇中心卫生院266张、乡镇卫生院221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0张、民营医院60张。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的功能,建立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构建与基层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是加强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政府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延伸服务或部分转型,现有的31家医院、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全部创建成“辽宁省老年友善机构”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优质化服务。全县28个乡镇卫生院对58916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并把传统康复、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融入体检预防保健。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签约47140人,建立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制度,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对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开展签约服务。每年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周和敬老月活动,在各医养结合中心、各医疗机构进行讲座、义诊、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老龄办将协同相关部门对我县失独贫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同时将二十家子镇兴隆岗村设为《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关爱点,以入户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了解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并广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对评估结果显示正常的老年人,鼓励其继续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积极带动身边老年人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二、加强精神关爱,提升农村老人生活水平。一是协助提供文化娱乐活动的场地和基础设备。二是 协助组织相关文化志愿者深入农村,为老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三是配合宣传,提高农村老人对文化娱乐活动的认知和参与积极性。     

    三、加强政策引导,提升综合施策水平。

朝阳县民政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规划建设二十家子特困人员失能照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新增护理型床位200张,主要承接朝阳县东部地区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的集中照护;在建的朝阳县老年养护院主要承接北部地区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的集中照护。东大道、六家子、大庙、南双庙和北四家子五家养老机构作为区域性敬老院承接自理老年人集中照护。羊山、波罗赤、根德、木头城子四家养老机构规划为居家养老服务勾机并入朝阳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护网络体系,承接短期托养、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以朝阳县老年养护院、二十家子特困人员失能照护中心辐射全县域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照护、区域性养老机构覆盖承担区乡镇自理老年人集中照护、各朝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降低门槛、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走进社区、乡村、家庭,构建朝阳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维权护老水平。近年来,朝阳县司法局一直高度重视“关爱老年人”法治宣传工作。为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朝阳县司法局及朝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到二十家子、大庙、尚志等乡镇集市,多次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宣传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律师对生活中常见的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子女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进行以案释法。同时还结合针对老年人诈骗、欺诈消费等案例,向老年人详细讲解防骗相关知识,传授防骗技巧,鼓励他们用理智抵制骗局,告知他们如有法律需求,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或到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在活动中我们发放了法律援助宣传笔、宣传手册、宣传单等。老年人们积极参与,纷纷就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关爱老年人”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老年人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优良文化传统。

朝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更是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朝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各乡镇场街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设有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起覆盖全县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同时,不断加强与老龄委、民政、法院等部门的合作,搭建老年人维权工作平台,开通绿色通道,使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和法律服务需求能够快速、及时办理解决。一是优先接待。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律咨询,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二是优先审批。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三是优质服务。选派擅长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的律师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并对案件办理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4月16日,乔XX(朝阳县户口)的女儿因赡养问题来我中心咨询。当了解到乔XX年事已高且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朝阳县法援中心决定组织工作人员及律师到淮南花园乔XX家中为其提供上门服务。4月16日下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辽宁斯事达律师事务所王世强律师来到乔XX家中。乔XX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律师咨询赡养相关的法律问题并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律师对其所提出的问题一一耐心解答,并当场指派王世强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此次活动,大大节省了老人XX的时间,为XX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得到乔XX的高度认可。今后,朝阳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强老年人法治宣传,加大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的投入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安心、舒心、放心。        

    五、加强美德教育,提升道德共促水平。

朝阳县民政局大力组织开展尊老助老活动。以重大节日和“敬老月”活动工作为抓手,落实老年优待政策,通过走访慰问高龄、生活困难、重病老人,举办庆祝老人节系列文艺演出,开展老年人志愿者、热心好人的评选等活动,为老人送温暖、送文艺、送健康。并通过活动走访加强宣传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引导群众养老孝老的家庭责任感,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朝阳县民政局


信息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