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人性化管理提升新县城吸引力的提案》第2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徐守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人性化管理提升新县城吸引力的提案,答复意见如下:
人民广场开餐饮、文化、娱乐等活动涉及的问题十分复杂,不能简单地采取“禁”或者“控”的办法,只能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对应的决策和解决方法。
我队2023年夏季接到投诉举报相关案件20多起,反映问题为一是高音喇叭等设施噪音污染;二是小商贩炸串、烧烤气味油烟环境污染;三是营业完毕后商贩产生的垃圾污染等。如果要满足委员提出的提案,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解决的问题。一是环保部门针对某些噪音污染投诉严重的区域,应当建立噪音监测巡查制度,对日常噪音的数据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公安部门禁止使用带功放的音响,还应当明确其他音响设备允许使用的时段和最大功率;三是综合执法部门对商贩的管理以及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四是街道应当作为管理主体,积极协调环保部门、城管、公安等部门,牵头开展噪声、环境等综合治理。
“光靠法律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靠道德教育。全民道德水平提高了,行使权利的时候有一个自我约束,噪声问题就会少很多”。另外,也有代表提出应当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提供更多既不妨碍居民生活又适合锻炼的公共场所。
自从收到委员的提案,我单位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请示了县政府领导,也与相关部门沟通,在今年5月申请拟在新县城人民广场和凤鸣广场过街天桥附近,选取合适地点成立一个夏季临时性夜市。为吸引人流量,增加新县城人气,活跃城市夜经济,助力我县文旅事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朝阳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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