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朝阳县博英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增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朝阳县博英职业培训学校相关材料进行审验和现场查验,符合《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增设互联网营销师(四级、五级)、网络直播和短视频拍摄(专项能力)等3个工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
联 系 人:樊林林
联系电话:0421-8996220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