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县乌兰河硕蒙古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如下: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计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万元,同比增长46%,(税收收入144.85万元,同比增长101%,增收72.79万元,非税收入5.23万元,同比下降45%,减收4.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96.5%,非税收入占比3.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44.85万元,非税收入5.2万元。各项主要税收收入:增值税52.3万元,同比下降11.5 %,减收6.8万元;企业所得税5.7万元, 同比下降0.02 %,减收0.1万元;个人所得税0.1万元,同比下降67%,减收0.2万元;资源税0.7万元,同比下降81%,减收3万元;契税82.5万元,同比增长100%,增收82.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4万元,同比增长50%,增收0.4万元;印花税2.96万元,同比增长41% ,增收0.86万元。各项主要非税收入:专项收入0.97万元,同比下降14%,减收0.1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26万元,同比下降23% ,减收1.29万元。
(二)预计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6万元,同比下降2.5 %,减少支出47.47万元。
按功能分类的主要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万元,同比增长45.7%,增加支出179.5万元;
教育支出804万元,同比下降7%,减少支出58.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万元,同比下降12.96%,减少支出26.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8万元,同比下降29.9%,减少支出33.3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217万元,同比下降8%,减少支出19.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21万元,同比下降2.3%,减少支出2.9万元。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财政厅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和《全市财政系统2024年“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用好用足财政政策,广开财源,规范管理,牢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在增收节支、提质增效上积极进取,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1、精打细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切实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健全“三保”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三保”全流程规范管理。二是持续推动乡村发展和建设。投入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建设等。修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3公里。三是提升人民生活福祉。工资、养老金等及时发放,满足人民生活所需。四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深化改革,完善财政金融管理。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二是持续推进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组织协调推动农商行朝阳乌兰河硕支行有力有序争取完成年度清收任务指标。
3、规范监管,提升财政工作质效。一是“一卡通”资金有序发放。2024年截至11月底,已发放完成惠民补贴项目19项、1.3人次,发放惠民补贴资金3.88亿元。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三是完善财会监督体制和内控机制建设。
2024年,全乡财政工作攻坚克难,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收支矛盾尖锐。收入质量不高,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可支配财力不足。“三保”支出占比较高,“三保”外刚性支出存在较大缺口,财政供养负担逐年递增。债务负担过重。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措施努力解决上述问题。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和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
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编制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62万元,税收收入预计为55万元,非税收入预计为7万元。各项主要税收收入:增值税43万元,同比下降17%,减收9万元;企业所得税8万元, 同比增长40%,增收2.3万元;资源税1万元,与去年持平;印花税3万元, 与去年持平;各项主要非税收入:专项收入4万元,同比增长300%,增收3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万元,同比下降25%,减收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58万元;教育支出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53万元;农林水支出12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79万元;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和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完成全年财政经济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管理。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加大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着力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第二,坚决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有保有压、先急后缓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强化对重点领域的财力保障。严控“三公”经费,减少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第三,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夯实“三保”支出,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安排“三保”支出。
第四,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强事前绩效管理,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内控内审。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努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的财力长效保障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乡人大有力监督下,坚持把各项宏观政策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始终,致力促进乌兰河硕乡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乌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