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计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64.53%,同比增长31.4%,增收490.37万元(税收收入733.55万元,同比增长202.44%,增收490.1万元,非税收入13.73万元,同比下降4.38%,减少0.63万元).上年无结余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97.2%,非税收入占比2.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28 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33.55 万元,非税收入 13.73 万元。各项主要税收收入:增值税 137.28万元,同比下降18.32 %,减少30.79 万元;企业所得税7.33万元, 同比增加5.6 %,增加0.39万元;个人所得税 1.65万元,同比减少74.37 %,减收 4.7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2.29万元,同比增加1.8%,增加0.22万元;房产税21.02 万元,同比增加584.69%,增加17.95万元;印花税3.21万元,同比增加108.44%,增加1.6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8.03万元,同比增加53.47%,增收20.22万元。土地增值税: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契税:491.57万元,同比增加486.57万元。各项主要非税收入:专项收入13.73万元,较上年减少14.3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 万元。
(二)预计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5 万元,同比下降 7 %,减少支出 274 万元。
按功能分类的主要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73万元,同比下降4.75%,减少支出31.89 万元;
教育支出 947.47 万元,同比下降8.85 %,减少支出92 万元;
文化旅游支出15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1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59 万元,同比下降 28.77 %,减少支出85.46 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 94.7万元,同比下降7.88 %,减少支出 8.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同比下降65.03%,减少18.6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207万元,同比下降49.95 %,减少支出 206.63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160.5万元,同比下降8.2 %,减少支出12.18万元。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财政厅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和《全市财政系统2024年“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用好用足财政政策,广开财源,规范管理,牢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在增收节支、提质增效上积极进取,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1.开源挖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细化部门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逐级安排预算,优先保障人员支出,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的过程控制,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三是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和差旅费、取消招待费支出,牢固树立“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按照保法定支出、保重点需要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狠抓财源建设,做到了聚财有方、支出有度,确保了全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2、精打细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切实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健全“三保”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三保”全流程规范管理。二是持续推动乡村发展和建设。投入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建设等。修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 3.6 公里。三是提升人民生活福祉。工资、养老金等及时发放,满足人民生活所需。四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写好三篇大文章。五是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系统工程项目实施。
3、深化改革,完善财政金融管理。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四本预算管理。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二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协同推进金融监管全覆盖。持续推进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组织协调推动农商行胜利支行有力有序争取完成年度清收任务指标。
4、规范监管,提升财政工作质效。一是狠抓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质量。二是“一卡通”资金有序发放。2024年全年已发放完成惠民补贴项目26项、3.6万人次,发放惠民补贴资金1860万元。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在穿透式系统中监测债务项目情况,严格项目审核,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4年,我镇财政工作攻坚克难,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收支矛盾尖锐。收入质量不高,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可支配财力不足。“三保”支出占比较高,“三保”外刚性支出存在较大缺口,财政供养负担逐年递增。债务负担过重。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措施努力解决上述问题。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和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四是深入实施零基预算,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
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编制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 254 万元,税收收入预计为241万元,非税收入预计为 13 万元。各项主要税收收入:增值税 131万元, 企业所得税8万元,个人所得税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万元,房产税22万元,印花税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9万元,土地增值税1万元,契税2万元专项收入10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7万元,地方教育费3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5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34万元;教育支出 1025.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8.44 万元;农林水支出24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25 万元。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和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完成全年财政经济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管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加大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着力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第二,坚决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有保有压、先急后缓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强化对重点领域的财力保障。严控“三公”经费,减少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及时收回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解决历史欠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第三,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夯实“三保”支出,吃透政策精神,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年初预算足额安发放,不存在缺口。
第四,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强事前绩效管理,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内控内审。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努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的财力长效保障机制。
第五,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县级部门联动,尽全力化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建立健全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
第六,把握政策形势,抓住改革重心。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把握机遇,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任务落实。
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镇党委坚强领导及镇人大有力监督下,坚持把各项宏观政策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始终,致力促进木头城子镇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完成2025年各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