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司法局文件精神指示,认真梳理2024年本单位的执法总体情况,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31人,本次换证只有8人通过,其余执法人员均无证。
(二)行政执法案件基本情况
1、监察执法方面
一是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认真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2024年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17件,收缴12.7728 万元。二是认真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国家下发土地卫片图斑1254个,监测面积4795.56亩,其中耕地面积1407.7亩。目前正在核实整改。下发矿产卫片图斑7个,目前已完成核查6个,剩余1个整改核查,其中违法图斑1个,已立案查处,并结案。2024年督察问题图斑6个,现已完成整改5个。对于未完成整改图斑,正在加紧推进整改工作。四是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累计发现新增问题36宗,现已整改到位33宗,整改率91.8%。
2、行政确认
一是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31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955本。
3、行政诉讼和复议
行政诉讼10件;行政复议3件,主要是林草局的撤证。
4、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3件,完成宗教场所确权登记33家。从根源上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确保了稳定。
上述行政工作,均按照法定序进行。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主体、职责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同时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双公示”系统、公示板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记录”原则,对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党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法规信访股,负责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在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提交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不得作出决定;对全部重大执法决定做到应审尽审,无遗漏无缺项。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候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共商案件办理意见,进行会审。为进一步规范重大法制审核工作,我局启用了朝阳县自然资源局法制审核专用章,进一步规范了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行政执法行为。
(四)2024年县本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审查确认
对使用法律法规条款以及行政处罚主体进行审查,并报县司法局。
(五)开展了“恣意裁量以罚代管”、 “包容审慎监管工”、 “创新监管理念,健全监管规则”“ 、行政执法部门监管全覆盖”情况的自查。
二、加强培训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培训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三、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是行政诉讼涉案及败诉率明显降低。2024行政诉讼案共10件,其中5件胜诉;败诉5件。
(二)开展案卷评查情况
2024年,自然资源局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按照工作要求,我局梳理了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份已经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土地出让卷及土地征收卷。严格对照《国土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要点》、《辽宁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朝阳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确定的标准,逐宗进行自检自查,发现、查找问题,并逐一进行记录,做好整改。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