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岭门蒙古族乡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如下: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计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3932万元,同比下降5.68 %,减少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5万元,同比减少28.89%,减少904万元(税收收入2098万元,同比减少27.35%,减少790万元,非税收入127万元,减少47.52%,减少1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8万元,同比增长64.23%,增加6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94.29%,非税收入占比5.7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098万元,非税收入127万元。各项主要税收收入:增值税1272万元,同比下降28.29%,减收502万元;企业所得税672万元,同比减少23.81%,减少210万元;个人所得税1万元,同比减少96.15%,减少2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费67万元, 同比下降46.4%,减收58万元;房产税1万元,增收1万元;印花税60万元,同比减少24.05%,减少19万元,耕地占用税4万元,增收4万元;契税7万元,增收7万元;环境保护税14万元,增收13万元。各项主要非税收入:专项收入127万元,同比下降46.86%,减收112万元。
(二)预计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8万元,同比下降4.3%,减少支出78万元。
按功能分类的主要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万元,同比增加3.1%,增加支出16万元;
教育支出717万元,同比下降8.5%,减少支出6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万元,同比增加3.8 %,增加支出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68万元,同比增5.6%,增加支出4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10万元,同比增加17.91 %,增加支出2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08 万元,基本与去年持平。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我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财政厅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和《全市财政系统2024年“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用好用足财政政策,广开财源,规范管理,牢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在增收节支、提质增效上积极进取,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1、开源挖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认真落实上级政策,切实掌握当前乡域经济形势,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当前发展中存在的疑难堵点,强化企业服务与扶持,巩固现有财源基础,挖掘税收潜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财政增收。二要开拓创新,抢抓政策机遇。各村各部门激发创业干事热情,凝聚创新发展的强劲动力,敢想敢试。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争取资金。三要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加强向上对接汇报。全力争取国家和省市县项目资金,切实克服不利因素,同心协力、尽心尽责,确保全镇财税工作稳定运行。
2、精打细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切实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健全“三保”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三保”全流程规范管理。二是持续推动乡村发展和建设。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建设等。三是提升人民生活福祉。工资、养老金等及时发放,满足人民生活所需。四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五是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系统工程项目实施。
3、规范监管,提升财政工作质效。一是推进预算管理精细化。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不断加强预算科学编制,实现预算资金全链条清晰可查,加强了资金利用准确性。二是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的制度,坚持“项目跟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不随意调项转项,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三是严格收支管理规范化。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体外循环。依法设置资产账簿,加强资产报废、核销、转让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予以拒付。四是严格执行惠农政策。保证涉农补贴资金规范发放、及时到位;积极协调各涉农部门,将补贴做到应纳尽纳,使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和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四是深入实施零基预算,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
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编制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337.1万元,税收收入预计为2269.9万元,非税收入预计为67.2万元。各项主要税收收入:增值税1344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144万元;企业所得税761.6万元, 同比增长12%,增收81.6万元;个人所得税0.67万元,同比增12%,增收0.07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2.8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7.8万元;房产税0.56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0.06万元;印花税68.32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7.3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56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0.06万元;车船税0.11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0.012万元;耕地占用税4.48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0.48万元;环境保护税16.8万元,同比增12%,增收1.8万元。各项主要非税收入:专项收入67.2万元,同比增加12%,增收7.2万元;教育附加40.32万元,同比增加12%,增收4.32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6.88万元,同比增长12%,增收7.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51万元;教育支出73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5万元;农林水支出 10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24万元。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收官之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和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完成全年财政经济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管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加大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着力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第二,坚决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有保有压、先急后缓的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强化对重点领域的财力保障。严控“三公”经费,减少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及时收回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解决历史欠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第三,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夯实“三保”支出,吃透政策精神,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安排“三保”支出。
第四,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加强事前绩效管理,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内控内审。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努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的财力长效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