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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东大屯乡沟门子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2025-01)
发布时间:2025-01-21 来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朝阳县东大屯乡沟门子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朝县招拍挂采告字〔2025〕01号) 

按照《关于加强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73号)和《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辽自然规〔2023〕1号)文件要求,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朝阳县东大屯乡沟门子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场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1段30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朝阳县东大屯乡沟门子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朝阳县东大屯乡玉田村沟门子

面积:0.054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564512.0000

40551000.0000

2

4564512.0000

40551246.0375

3

4564427.3700

40551255.4500

4

4564263.4944

40551342.5708

5

4564235.2700

40551156.8400

6

4564392.9000

40551129.2221

7

4564392.9000

40551000.0000

*

220

120

资源储量:26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20米至 12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利用190.73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9.06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治理要求,并取得合格证。正式投产一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序号

经度

纬度

1

4564512.0000

40551000.0000

2

4564512.0000

40551246.0375

3

4564427.3700

40551255.4500

4

4564263.4944

40551342.5708

5

4564235.2700

40551156.8400

6

4564392.9000

40551129.2221

7

4564392.9000

40551000.0000

*

220

12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9.06年    

起始价:11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 4、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5、竞买人不得存在6个月内吊销采矿许可证的情况。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2月27日 挂牌时间:2025年02月27日—2025年03月12日     

网上地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2025年1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7时00分,竞买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2025年03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提交《竞买申请书》,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竞买人关于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地质勘查资金实力的承诺书;4.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竞买人应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除提交上述材料外,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7:00时,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通过竞买人基本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到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银行基本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完成网上申请工作,并持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前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进行保证金现场确认。经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确认后,为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激活网上报价权限,激活报价权限后认定该竞买人完成本次挂牌要求的全部报名工作。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等申请方式。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办理五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竞买人关于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地质勘查资金实力的承诺书;4.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竞买人应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除提交上述材料外,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0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7:00时,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通过竞买人基本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到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银行基本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完成网上申请工作,并持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前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进行保证金现场确认。经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确认后,为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激活网上报价权限,激活报价权限后认定该竞买人完成本次挂牌要求的全部报名工作。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等申请方式。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可以增价方式进行多次报价,其中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竞价幅度为50万元,此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1个或1个以上整数倍的竞价幅度。符合挂牌规则并被交易平台确认的报价为有效竞买报价,交易平台将即时更新当前最新竞买报价。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确认,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2、自由报价截止时,无人报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结束。 3、自由报价截止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4、自由报价截止时,如没有竞买人继续报价,挂牌结束,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有竞买人继续报价,交易平台将自动询问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如没有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的,自由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如有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的,交易平台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未响应交易平台询问或者不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竞买人,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5、限时竞价以自由报价的最高价为起始价。在限时竞价阶段,如有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从新的报价时点起自动延长3分钟,如此循环直至3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挂牌结束,限时竞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6、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即时查看竞得通知书,并于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以及“申请报名方式”中上传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前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进行现场资质复核(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出现网上报名时上传材料错误,或与现场提交材料不一致的情形,审核小组要求竞得人书面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说明其符合竞得人资格条件。资质复核无误后,竞得人同朝阳县自然资源局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三方签订成交确认书;资质复核未通过,则竞得结果无效。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书将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拟出让矿区范围已完成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以及对原采矿权和其他权利人的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竞买人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权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开采该矿产资源除《采矿许可证》以外的其他行政许可和相关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五)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安全、环保、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六)一年内若因无法自行协商解决不能开采的,由竞得人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取消采矿权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价款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须1个月内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评审,同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八)竞得人要按照相应的绿色矿山标准和规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正常开采之日起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九)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十)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出让公告、成交公示期间,属采矿权权属及出让方案的异议,应在公告(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由朝阳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法定时限做出答复;属于交易实施过程中的异议,应在公告(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提出,由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按照法定时限做出答复;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辽宁省矿业权出让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在自然资源部、朝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告,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三)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四)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或其他相关费用的;(五)向主管部门或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六)资质复核不合格等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1.保证金金额: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限为2025年3月20日17时00分,缴纳账户为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基本账户(工商银行朝阳龙城支行,账号:0713021829200201726)。 2.地质资料查阅方式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马玉 13904919199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孟渤恩 17614218365 邮政编码:1220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会同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朝阳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