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县政府对1988年-2023年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朝阳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等33件文件废止。
二、《关于印发一九八八年棉花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等2408件文件失效。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被废止文件和失效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1.朝阳县人民政府废止文件目录(1988年-2023年)
2.朝阳县人民政府失效文件目录(1988年-2023年)
朝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