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别野生档案接收办理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程序
(一)服务对象
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二)申请材料
个人委托存档: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全日制学历证明材料;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集体委托存档: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
(三)办理结果
符合存档要求的,档案接收入库;
不符合存档要求的,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
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流动人员补充相关缺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