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县政发〔2025〕3号
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LXB内蒙古支线工程(赤峰线)朝阳县境内(大庙镇)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附属物预征收的决定

大庙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LXB内蒙古支线工程(赤峰线)是国家重点实施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在维护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LXB内蒙古支线工程(赤峰线)朝阳县境内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政策,县政府决定对LXB内蒙古支线工程(赤峰线)朝阳县境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实施预征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收目的:推进LXB内蒙古支线工程(赤峰线)项目建设

二、征收范围:LXB内蒙古支线工程(赤峰线)朝阳县境内(大庙镇)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具体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部门: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大庙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实施期限:自征收之日起三个月内。

六、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征收的相关规定,在征收实施期限内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LXB内蒙古支线工程(赤峰线)朝阳县境内(大庙镇)建设用地是提升我县项目承载能力,促进发展的重点工程。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县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停止为LXB内蒙古支线工程(赤峰线)朝阳县境内(大庙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办理批准手续;对已办理批准手续但尚未进行建设的,其批准手续由批准机关废止;对擅自进行建设的,不予补偿

 

                             朝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