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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朝阳县委 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来源:朝阳县司法局 浏览:


2024年,朝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在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和《朝阳市2024年度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稳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为推进朝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加快推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

1.优化政府职能。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商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数据局,优化乡村振兴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职能,规范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调整宣传、统战、金融监管、老龄、能源安全、矿山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职责和挂牌工作。

2.强化基层力量。调整优化乡镇场(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整合西五家子乡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组建为西五家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整合柳城街道辖区内的波赤小学、袁台子小学、十二台小学、下洼子小学,组建为朝阳县第二小学。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实际需要,整合县东升康宁医院、黑牛营子乡卫生院,进行编制优化调整;配合做好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毕业安置工作,保障了医疗领域用编需求。

3.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权责清单制度管理,重点调整《朝阳县乡镇场(街道)权责清单》,依法界定了县委社会工作部以及县民政局相关权责事项。目前,全县现行权责清单共计1642项,其中行政许可287项,行政确认99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39项,行政奖励41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检查153项,行政处罚623项,行政强制94项,其他行政权力176项,公共服务94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4.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实施细则,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为企业推动技术服务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大政策宣传和“惠企政策”解读,“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5.深化简政放权。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对取消和收回的由省级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强化执行情况管理。对新增、承接和合并的事项,认真做好衔接,确保接得住、落得好。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依法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按照上级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及时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县、乡政府及各部门拟制发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把程序关,没有上位法支撑的、未经审查批准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征求意见、登记、行政确认及备案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7.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电子化、网络化手段,实现了证照办理便捷化,最大限度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大“证照分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企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8.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深入落实“项目管家”服务制度,帮助项目单位排忧解难。2024年,147500万元以上开复工项目,全部配备项目管家,总服务次数为1755次,确保了项目早日开复工。

9.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更好服务企业、群众,将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八大类,组织9家工改成员单位入驻朝阳县工改服务专区,并在朝阳县政务服务网公开。打破原来审批的“串联模式”,同一审批阶段事项同时进行,节省时间成本。目前,征地预公告缩短为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30个工作日,涉及地籍、规划审批时限压缩至60日以内。2024年,共完成26个项目在工改平台的审批工作。

1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范围,从制度上杜绝职权滥用。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初步形成“以行政指导、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无照经营查处、举报移送案件核查、网络监测、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效能督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已成为朝阳县“深化‘一次办’改革、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11.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变“一门式服务”为“一窗式服务”;扩大“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2024年,朝阳县已将政务服务中心原有各部门窗口归类整合成“大综窗专区”“税务专区”“公安交管专区”“不动产专区”“工改专区”“民政婚姻登记专区”“医保专区”“自助办理专区”八大专区。

12.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根据国务院推动的48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要求,全县应上45个场景,有33个场景已经实现审批事项集成办、一次办,剩余12个场景也正在陆续打通中。朝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已经实现全流程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方式。

13.加强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优化转诊流程,为老年人异地就医转诊简化转诊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了老年人异地就医转诊难、报销难问题。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探索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新模式,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以14家乡镇日间照料机构为基本点,完善全县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打通了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14.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平等对待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许可准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事项。加强了对不正当行为的执法检查,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2024年,新办理各类不同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共计3446户,其中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016户,新办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430户。

15.加强政企沟通。采取多种形式精准服务企业,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银企对接会,帮扶信用基础条件好、有资金需要的市场主体和邮政储蓄银行对接联系,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泛听取并积极采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控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组织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2024年,废止2023年以前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印发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对外”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2件,废止1983年以来政府印发的一般性文件2403件,清理结果已在朝阳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3.落实合法性审核。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朝阳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要求,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意见的制度。

2.加强对依法决策的考核监督。县政府党组和政府各组成部门,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时的重要内容。法治建设、依法履职情况已经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2024年,市政府对朝阳县委、县政府民主测评时,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朝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化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县政府审议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一次1件。

4.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深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提高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广度和深度。截至2024年,县乡两级22个部门(含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共计35人,其中律师20人、公职律师15人,均在行政复议、治安处罚和市场监管岗位发挥出实际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和完善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局队合一”体制要求,梳理、规范和精简了执法事项,减少行政执法层级。依据“朝阳县乡镇场(街道)权责清单”和“朝阳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版)”要求,形成了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严格执行《朝阳县政府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开展了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和伴随式监督检查。2024年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计划事项18个,执行4次。加强执法协作,开展了对保险诈骗犯罪全链条、全环节打击专项行动。探索完善线索移交、联合办案、挂牌督办等机制,推动了金融监管和刑事打击工作新格局。

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了政法机关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建设,督促政法单位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强化与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协调联动,建立了定期沟通反馈机制。同时,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协作机制。朝阳县人民法院、朝阳县公安局就资源共享建设,已经签订关于信息资源共享建议合作协议。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重点加大了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力度。2024年,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5家,各级医院32家,覆盖率均达100%。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执法检查,共发现37宗新增问题,整改到位34宗,整改率91.8%。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检查880次、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检查2918家次,治理一般隐患2968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企业722项。开展工程质量巡查监管项目13个、检查学校及民办园290余所。联合“治超”行动15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825台;开展“一超四罚”源头治理,处罚装载源头企业3家,吊销营运证6件,处罚无运营证货车83台。

5.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2024年年初,按照“能减尽减”原则整合相关执法检查事项,制定了《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78个(在政府网站公开),涉及14个部门,与2023年相比减少1个部门、2项检查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6.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26个行政执法主体,均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电子屏、宣传板、公告栏等,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实现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4年,县司法局备案重大处罚9件,分别下达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意见书》。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4年共评查执法卷宗71本,其中行政处罚案卷41本、行政许可案卷24本、行政检查案卷6本,并对评查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

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2024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19个执法单位编制的减免责清单,明确各类“减免责”事项1312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571项、减轻处罚事项195项、从轻处罚事项532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14项,汇编印发了《朝阳县“减免责事项清单”》。同时,加快县本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有23个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编制。

8.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对1130名新调整到执法岗位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业务培训10次,组织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1次,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分析等形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对考核不合格及不符合要求的73名原执法人员,注销了行政执法证,确保了执法公信力。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整合相关资源,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委员会,规范调解范围和程序,推动形成由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使行政纠纷能够得到有效化解。

2.坚持“三调”联动。完善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2024年,“村(居)民评理说事点” 积极为群众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共收集各类信息线索300余条,矛盾纠纷200多件,全部化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3.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要求,2024年县政府继续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1件,受理35件,审结33件,所有案件办理方式逐渐向数字化过渡、已结案件在平台进行信息录入,推动了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人大、政府对行政复议的重视程度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在2024年专题听取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全县140名人大代表听取由司法局做的新行政复议法宣传讲座。

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建立完善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及《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行政复议机构及时转送、移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处理失职违法行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机制畅通。

5.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朝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及《朝阳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96.7%,基本做到了“有案必出”,“出庭出声出效果”,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加快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朝阳县新型智慧城市整体提升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前期手续基本完善;数字驾驶舱室内装修基本完成,网络铺设已经完毕;打造了智慧能源和智慧园区2个平台应用场景,城市大脑平台即将接入;政务“数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网协同”办公系统测试完善启用,工作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2.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召开了全县数字政府建设暨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推进视频会,收集36家部门报送的目录清单722条,朝阳县公共数据基础信息已经奠定。

2025年,朝阳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夺取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县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