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县推行“1233”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模式 工作方案的通知》(朝县政办发〔2022〕5号)
发布时间:2022-03-03 来源:朝阳县
我单位起草的《朝阳县关于推行“1233”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模式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情况如下:
(一)背景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1233”模式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朝政办发〔2022〕51号)
(二)管理模式:组建“一支”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审计等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一支专门的管理队伍。实现“双管”运营,进一步赋予经营类扶贫资产权能,真正做到管好、管活,实现经营类扶贫资产增值增效。
(三)委托核查: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四)实施监管:采取分级监管、部门监管和第三方监管“三位一体”监管方式,有效防范风险。
(五)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牵头;各乡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债对扶贫项目资产全过程追踪,做好扶贫项目资产日常监管和年度核查清理登记确权等后续管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对扶贫项目资产除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以外出现闲置、流失、损毁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说明。
朝阳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