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朝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来源:朝阳县
我单位起草的《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朝阳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情况如下:
(一)背景依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及《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朝政办发〔2022〕25号)等规定制定。
(二)目标任务: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确保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主要内容:1、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决策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建立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承办部门要及时整理归档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涉及范围:各乡镇(场、街),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特此说明。
朝阳县司法局
2024年3月31日
解读机构:朝阳县司法局
解读人:韩玉烟
联系电话:0421-8993159